四川一家公司组织员工进行水上拓展训练,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公司负责人已经被控制。
许多公司都会组织员工进行拓展训练,初衷是促进员工交流,在训练中磨练意志等等,不一而足。但员工对此或许有着不同的看法,许多人认为,拓展训练没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强行让员工进行交流而已。
但我们今天不说这个,我们来说说,在拓展训练中遭受人身伤亡的,是否属于工伤?沈阳工伤律师崔庆涛15040008868
通常来说,认定工伤有三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属于工伤,缺一不可。
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有一些情况下,事故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发生在工作地点,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员工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也是工伤。
由此可见,认定工伤最最核心的条件是工作原因,如果所发生的事故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那就不可能属于工伤。
比如说,员工在上班期间,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私自外出游泳,不幸溺水身亡。由于这种事故的发生与工作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员工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不属于工伤。
现在回过头看一下拓展训练,由于拓展训练是公司组织的,意在促进员工交流等目的,可以说,拓展训练是公司改变了上班地点,训练期间也属于上班时间,训练内容与工作又存在密切关系,因此,拓展训练期间发生伤亡的,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拓展训练外包给其他公司,外包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伤亡者还有权要求外包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之诉和工伤可以同时选择,而不是择一主张。
最后,崔律师想说的是,拓展训练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不能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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