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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维权律师刘强就消费者退房遭店方短信辱骂事件发表评论
 

整理:沈阳刘强律师团队-民事部    电话:13555888811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田理) 纪女士在美团网上预定了一间58元的商务房,入住后却傻眼了,眼前的环境跟网上的图片简直天壤之别。气愤的她申请了退款,却收到酒店方面的辱骂短信。随后将情况反映到了辽宁消费维权网。【投诉原贴:圣豪商务宾馆环境与图片严重不符,美团处理不当

  酒店环境网上高大上实际脏乱吵

  纪女士家住鞍山,因为要到沈阳参加考试,在美团网团购了一间11月27日晚圣豪商务宾馆的商务房,价格58元。因为此次是为了考试,所以纪女士对酒店的住宿环境也很在意,在网上对比了多家店之后才决定选择了圣豪商务宾馆。

  11月27日,纪女士在圣豪商务宾馆办理完入住之后,一进屋就傻了眼。房间灯是坏的,墙皮脱落,卫生间的门关不上,就连水龙头也损坏无法使用。房屋还有非常严重的异味,不时还有虫子爬出……

 

马桶水箱没有盖、水龙头也是坏的

 

脱落的墙皮

美团网上的效果图

  当时纪女士还以为酒店给拿错房间了,但是经过询问,前台服务人员称58元的团购房就是这间。纪女士只好又回到了房间。

  就住一晚,坚持一下就过去了,纪女士这样安慰自己。但只是这么简单的要求也没能实现,次日凌晨天还没亮,纪女士就被巨大的噪音吵醒。脸没洗、牙没刷,觉也没睡好,纪女士对酒店彻底失望。

  “这一晚就像做了一场噩梦!”纪女士这样形容当天的住店感受,她第二天的备考状态也受到了影响,随后就匆忙离开了沈阳。

  退款后酒店发短信辱骂消费者

  离开沈阳后,纪女士将情况反应给了美团网,经过协商,美团网将58元的团购费退还给了纪女士。

纪女士的短信截图

  事件到此并未了结,随后,纪女士收到圣豪商务宾馆人的短信,对纪女士进行了辱骂,其中甚至还包含“穷X”、“不要脸”等词。

  美团网:问题原因需要调查了解

  纪女士认为,酒店方面宣传与实际表里不一,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美团网未将其酒店下架整改,该房间仍然以58元价格对外销售,属监管不力。

  12月1日,记者将问题反应到了美团网,公关部赵经理表示,一般消费者提出图文不符情况,公司会给退款的。

  对于商家的报复行为,赵经理表示:“一次两次口头警告,如果多次收到消费者投诉,最严重的处理办法是下线整改,整改到合格为止。”

  对于网上图片和实际环境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赵经理表示,商家和美团网签订协议之前,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审核通过之后,会在网上张贴图片。对于此次投诉的原因,赵经理表示目前并不知情,需要调查才能了解。

  律师:消费者可申请三倍赔偿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表示,消费者如在网站上看到的宣传图片和实际入住情况不符,或者没有明示消费者住宿环境,或者消费者依据网上宣传图片造成误导入住,商家构成虚假宣传,美团应承担责任。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刘强还补充,消费者在入住以后,如因异味严重造成呼吸系统疾病,可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美团网赔偿损失;消费者和店家协商过程中,如因店家辱骂行为造成损失(就医,精神疾病),可要求店家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发现店家没有消防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可举报到当地工商局,派出所,治安支队,消防队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拘留相关责任人等,杜绝相关隐患。消费者投诉至美团网,美团网依据和店家的合作协议,可以要求取消网上订房,扣除押金,通报整改,解除合同等措施杜绝以后类似事件发生,以免给自身造成影响。

[责任编辑:张雁北]      转载至东北新闻网  辽宁消费维权网

原文链接: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12/02/0195025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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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律师,主要承办大案、要案,尤其在死刑复核、二审、再审,职务犯罪、涉黑、涉毒、集资诈骗、各类涉税、涉暴等刑 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诉讼代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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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 阅读:8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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